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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遴选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者:王嘉琪  发布时间:2024/3/4 14:50:41  浏览次数:6215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遴选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代理行为,确保采购代理服务质量,现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采购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与遴选。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内容(具体需求详见遴选文件):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1.1.2本次遴选单位4家,服务期3年。

1.1.3最高限价:(苏招协〔2022〕002号)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收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建价协(2022)7号文的100%为上限,超过最高上限费率的为无效响应。

1.2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2.1本次项目的参选机构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参选机构需在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相应网页查询截图);

2)参选机构需具备采购进口设备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网页查询截图);

3)参选机构需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能力(提供在相应网页截图);

4)参选机构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招标必备的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机构,只能选派一家单位参加此次遴选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遴选文件。

1.5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34起至2024313(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遴选响应文件递交

1)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遴选时间::2024年3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2)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4B15会议室

3)参选机构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遴选截止时间前到达遴选现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并递交遴选响应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5-87115590

报名邮箱:lyz1746338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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