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19/1/2 10:10:18 浏览次数:1901
各科室:
为促进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导师职责,强化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南医大研〔2018〕2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各二级培养单位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1. 2018年度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有在读研究生者);
2.在两个二级学科(领域)兼任导师的,均需考核;
3. 已退休、离职导师不再参加考核,应在导师考核汇总表中注明;
4.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二、考核标准
主要考核导师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研究生培养工作、业务和科学研究工作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参加聘期考核研究生导师填写《2018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交至各二级培养单位,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确认。
需参加考核的导师,请于1月15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fyyshaowei@njmu.edu.cn,纸质版交至住院部四楼4B11教育教学办。
2.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工作,形成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导师本人无异议后,填写《2018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意见汇总表》(附件3)。并将此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导师作出相应的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1.聘期考核为通过者,按有关程序续聘相应的研究生导
师职务。
2.对于聘期考核不通过的导师,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如再次申请招收研究生需重新参加导师选聘或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五、其它
联系人:邵卫;
邮箱: yfyyshaowei@njmu.edu.cn;
联系方式:025-87115887;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zip
附件 2: 2018 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 3: 2018 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意见汇总表.xls
附属逸夫医院教育教学办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