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教育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0/6/18 10:30:31 浏览次数:907
各导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结合《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苏学研会﹝2020﹞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十佳(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暨推荐江苏省首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十佳(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我院在岗在职(人事关系在我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导师本人及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他失范行为记录。
二、近五年内,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的。
(二)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在专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
三、推荐名额
十佳(优秀)导师的推荐名额:我院不超过1名。
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名额:我院不超过1个。
学校将在各培养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出:“十佳研究生导师”1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不超过2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不超过5个。
四、江苏省第二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
通过专家评选,从校首届和第二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获得者中,择优推荐江苏省第二届“十佳研究生导师”1名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
五、推选程序
(一)个人(团队)申报
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可进行申报,填写并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十佳(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和不超过3000 字的事迹材料(含电子版),参评材料必须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 1 张(500万像素以上 jpg 格式)。
(二)学院推荐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填写推荐意见报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推荐人选(团队)进行评审,并对推荐人选(团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将在教师节表彰“南京医科大学十佳(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并颁发荣誉证书。十佳(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奖励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奖励绩效津贴中统筹考虑。在获评的三年内,为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优先考虑研究生招生指标。
各导师应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十佳(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含电子版)及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数码电子照片交教育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李炳胜、周雪卉
电 话:025-87115887
邮 箱:njmuyfkj@163.com
附件:
1. 南京医科大学十佳(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参评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教育教学办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