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科技管理办 发布时间:2019/11/4 10:33:22 浏览次数:3700
全院各科室:
为提前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奖等省部级奖励的申报准备,现将提前组织申报2020年度相关奖励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科学技术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类。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被称为国家三大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实行由相关部门、组织机构、专家学者提名的制度。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通用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3年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3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提供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必须通过结题验收。推荐的项目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等四类,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20项,实行由单位推荐、专家或组织提名的制度。推荐/提名自然科学奖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年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能同年报省奖、国家奖,不能用已获奖的材料。以上奖励不限项申报。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只能由专家提名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没有三等奖,无奖金,统一从南京医科大学申报。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和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等六类,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实行由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的制度。提名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所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以上;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上年度获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项目;上两年度退出评审的项目不得提名;不能用已获得省部级奖的材料,不能同年同时报教育部奖。由江苏省卫健委限项推荐。
4.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中华医学会面向全国医药卫生行业设立的科技奖,是经卫生部、科技部通过批准的全国首批社会力量设立的26个奖项之一,包括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已获得中华医学奖和国家奖的成果不得再使用。实行限项申报,江苏省医学会、院士等专家均有资格提名。
二、医院组织工作安排
往年科技奖励的提名/推荐通知及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按照相关科学技术奖励往年的时间安排,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将于今年11月份发布申报通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将于当年4月份启动,中华医学科技奖申报于当年2-3月启动,具体提名或推荐的条件及要求等,以主管部门发布当年度的通知要求为准。
(一)请有计划申报奖项的人员,填写《2020年度拟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清单》(附件5),并于2019年11月19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管理办邮箱srrhkj@163.com。
(二)拟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人员,可参考2019年度相关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奖励提名书初稿,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三)科管办将统一将初稿及附件材料报送南医大科技处,2020年1-2月南医大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奖励提名书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三、其它:
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均已经传至群文件及逸夫医院网站子栏目-科教通知内,填报人员也可登陆科技管理办公室公共邮箱-收件箱内下载相关内容:srrh_kj@163.com,密码:02587115887。
联系人:熊枫 87115887(60605)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通知
附件2: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通知
附件3: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通知
附件4:2019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通知
附件5:2020年度拟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清单
附件6:(学校通知)关于提前做好2020年度国家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注:附件一、二过大无法上传,请至公共邮箱下载!
科技管理办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