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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 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19 15:11:57  浏览次数:1223

各科室:

顷接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相关通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请对照下列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相关网站进行信息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任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

1、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http://210.73.128.93/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我院人员注册时,单位选择:南京医科大学

 

三、相关工作要求

1、申请人员要根据科技咨询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有效。

我院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1228日(周五)中午12:00,逾期不予审核报送。

后续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网站公示后入库。

2、科技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我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并将记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

 

四、其它

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均已经传至群文件及逸夫医院网站子栏目-科教通知内,填报人员也可登陆科技管理办公室公共邮箱-收件箱内下载相关内容:srrh_kj@163.com,密码:02587115887

联系人:汪思逸  8711588760605

 


 

 

 

 

科技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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