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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中心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9/10/28 19:22:44  浏览次数:3397

1.   实验台面日常清洁时使用0.5%84消毒液或者75%的乙醇进行擦拭。

2.   在实验过程中,病人标本(血液、体液)或试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清水洗。

3.   实验过程中在使用针具等锐器时,尽量小心防止受伤。若被锐器刺破时,应立即脱下手套,尽量挤压伤处,使血流出,然后用碘酒、酒精消毒,必要时进行预防补救措施。

4.   在实验过程中病人标本(血液、体液)外漏时,应立即滴上2%戊二醛,滤纸或纱布盖上半小时,然后用酒精擦洗,并用紫外灯消毒。

5.   遇有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当事人应立即注射相关疫苗或进行预防性治疗,并进行医学观察。

6.   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7.   配置使用有挥发性、刺激性试剂应在通风橱中进行,配置使用有毒有害试剂时应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浓酸、强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8.   使用氯仿、乙醚、苯、丙酮等有机溶液时,一定要远离火焰和热源,使用完毕将试剂瓶塞严,放在冷暗处保存。低沸点的有机溶剂不能直接在火焰上或电炉上加热,而应在水浴上加热。

9.   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

10.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1.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镊子先轻轻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12. 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13. 使用高压灭菌锅时,要待压力指示为零时方可开启;使用恒温干燥箱灭菌完成后,需等干燥箱温度降至70℃以下才可开启。

14. 在配置药品或试剂过程中,能产生有毒或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

15. 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6.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7. 保持实验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8. 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最后一位实验人员离开前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19. 高速离心机、高温灭菌锅和恒温干燥箱等大型设备,严禁整夜开机使用。实验人员最后离开前,必须检查这些设备,确保其电源关闭。

20. 如违反上述管理条例,参照实验室人员违规行为及扣分细则进行处罚。

21. 未尽事宜由中心实验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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