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19/4/9 14:49:09 浏览次数:8894
各分工会,各部门、各科室:
2018年度,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工会三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优秀分工会”在全院4个分工会中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在工会三委会成员、各分工会委员及各协会会长中评选。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全体工会会员中评选。
二、 名额设置与分配
1、“优秀分工会”设置1名。
2、“优秀工会干部”设置4名。(原则上每个分工会分配1名)。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设置名额为工会会员数的1%。(各分工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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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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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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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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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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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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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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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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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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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技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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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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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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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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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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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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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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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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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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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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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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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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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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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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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门急诊医技分工会包含部分其他(退休返聘、兼职人员及合作专家23人)
三、 评选条件
(一) 优秀分工会的评选条件
1、围绕医院服务大局,推动工会事业发展,强化自身内涵建设,坚持为广大职工服务的理念,务实创新,积极努力完成工会的各项任务,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中成绩显著。
2、分工会班子组织健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部门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开展“职工小家”建设。
3、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帮助职工排忧解难,对工会工作认可度高,深受职工好评。
4、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有序,成绩突出,分工会自主开展多项活动,群众参与率高,活动覆盖面广。
(二) 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工会干部工作职责,带头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会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努力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善于协助领导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深受职工好评和拥护。
3、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会工作的政策、法规,熟悉工会业务,出色完成工会工作。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知识,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努力完成分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深受群众好评。
四、 评选办法
1、根据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自行申请或推荐填报“优秀分工会申报表”、“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详见附件表格),主要事迹控制在300字以内。
2、申报“优秀分工会”集体和申报“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个人,须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各分工会于4月15日前将评选材料(纸质版)报工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送邮箱610617834@qq.com。
3、工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三委会,根据名额设置与分配情况讨论评选,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确定“优秀分工会”集体和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个人。
五、 奖励办法
1、获得“优秀分工会”集体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个人,将在院内给予命名表彰。
2、“优秀分工会”集体颁发奖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附件一:《优秀分工会申报表》
附件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