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25/9/15 9:13:17 浏览次数:245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就其所需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代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代运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BSP2025-0038
1.3项目预算:人民币19.8万元/年
1.4最高总限价:本项目以人民币19.8万元/年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需求
2.1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协议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服务期满前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当年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2.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以下资质均需分别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任一月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即2025年6月-2025年8月期间)任一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2025年8月期间)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需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方应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理服务的行政许可。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四、领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 15 日至2025年9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一律不接收。
2、线上报名:填写附件一报名材料表,将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委托书原件证明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njyfzb@163.com邮箱,文件命名方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标段号(如有)+联系人+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格式发送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26 日9: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以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的份数:壹份(U盘)。磋商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及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逾期或者提交不成功后果自负。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人工送达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4B1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开启
时间:2025年 9 月 26 日9:00(北京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4B15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周雨玲 联系电话:025-87115590
招标联系人:吴云 联系电话:025-87115509
投标人可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未勘察或勘查疏漏导致的投标及履约风险自行承担。勘察现场联系人:葛胜景,联系电话:13585115557。
附件一报名材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