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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
发布者:纪监审计行风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1 15:55:23  浏览次数:3442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加强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实现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才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一、把握内在规律,进一步深化对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认识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党自身坚强有力,党和人民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党在革命性锻造中能否更加坚强,关键是靠铁的纪律。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紧迫。要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建设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切实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最前沿。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始终突出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要求,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有机统一于党的建设全过程,是加强纪律建设的核心要义。只有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必须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纪律建设的“根”和“魂”,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等,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要以纪律建设的实际成效、严格纪律的刚性约束,推动“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各环节、各方面,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体现党性和人民性。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坚持党性,核心就是体现党的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使命为使命,这就要求纪律建设要始终服务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将其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的宗旨,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纪律建设的根本标准,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坚持“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精准性实效性,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注重把握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各种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党面临的风险挑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决定了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把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任务,一个阶段盯住一个阶段的突出问题、把握一个阶段新的特点,保持战略定力、耐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不断把纪律的威力凸显出来,把“严”字坚持下去。

 

二、注重深化实践,发挥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结合辽宁实际,我们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以严明的纪律凝心聚力,推动辽宁振兴发展。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压实责任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关键,不断拧紧管党治党螺丝。切实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法》,每季度对省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制度化推动形成常态化。2018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760人次,同比增长96.2%;持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省共有26个党组织、414名党员被问责,处分225人。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全省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大要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被谈话函询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等要求,让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增强政治免疫力。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肃清薄熙来、王珉等流毒,对拉票贿选案涉案人员跟踪回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落不落实作为衡量是否对党忠诚的一条重要政治标准,坚持“一揽子”整改和专项整治并进、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同步、“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将严肃整治“四风”作为纪律建设的切入点,注重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强化压力传导,省纪委采取当面约谈、委托约谈、书面约谈等形式,对2017年下半年以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地区各单位普遍采取“一对一”或集体约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抓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信访举报、巡视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办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把惩治腐败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质量和效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切实提高治理效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067件。

 

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研究形成针对性解决措施,召开全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总体部署、整体推进。注重内涵式发展,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专职配备要求,全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两专”配备率达到100%;通过采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委、乡镇纪委与乡镇纪委之间联合等方式,有效整合了工作力量。着力拓宽监督渠道,全省选配村监督员2.2万余名,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末梢。切实加大执纪力度,靶向聚焦、精准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脱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

 

三、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纪律建设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机关是加强纪律建设的主力军。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落实“两个坚决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进监督全覆盖,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4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着力提升日常监督效能,运用好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以及监督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结合。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其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依规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曝光反面典型,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着力管住“绝大多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

 

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惩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推进发展中的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同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适用情形,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关爱、容错、激励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整体推进。要准确把握惩与治的辩证统一关系,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保持不敢腐的高压震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科学研判“树木”和“森林”的状况,综合把握实事求是、精准有序、依规依纪依法要求,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执纪、精准打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通过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及时发现共性问题和监管漏洞,推动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提高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来源:党建研究 201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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