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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指南
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恶性肿瘤门诊
申请办理流程
(1)、门特申请流程
1、领表
患有门特特种病的参保人,一楼门诊大厅医保审核处领取门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
患者持《门特申请表》,请专科主任医师确诊签字,由医院医保审核处签字盖章
3、审核登记
用人单位(或区社会保险所)经办人或患者及家属带定点医院审核确认后的《参保人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申请表》、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下列材料之一,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审核准入手续:
诊断为恶性肿瘤的病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确诊为恶性肿瘤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做病理的患者,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的其他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和《疾病
诊断证明书》原件。

(2)、专项治疗准入办理流程
1、领表
患有恶性肿瘤的参保人员,在我院就诊时持《市民卡》和《门诊特定项目人员专用病历》至门诊大厅一楼医保审核处领取《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
患者持《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申请表》及相关就诊资料,请专科主任医师(肿瘤科、乳腺外科、泌尿外科、妇科、血液科)确诊签字。
3、审核登记
    患者持由专科主任填写完整的《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申请表》至我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
患者持市民卡和《门诊特定项目人员专用病历》在定点医院就诊→②门诊病情评估→③经治医生填表申请治疗方案→④科室负责人复核治疗方案→⑤医院医保办审核并办理登记手续(录入治疗起止时间)→⑥患者回指定科室接受治疗。
在治疗期限内使用针对性药品费用,享受“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其他医疗费用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4)、门诊待遇表



(5)、肿瘤患者资格准入和等级:
1、资格准入:医院医保办审核办理;
2、治疗方式登记:指定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
3、变更医院:
变更定点医院:需在社保中心医疗保险部办理;
变更指定医院:需在原指定医院办理中止手续后,再到新指定医院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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