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 “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教学办 发布时间:2019/11/22 14:54:26 浏览次数:2671
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建设,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团队,积极彰显我校师德传承的闪光点,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 “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 “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从我校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中推选,着重体现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薪火相传、潜心育人的使命担当,要求该团队包含2-5名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生导师,其中主要负责的导师为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并遴选为导师的。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注重研究生人文关怀。认真落实研究生“三助一辅”政策,参与研究生管理,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定期与研究生谈心谈话,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择业与就业观,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创业帮助。
4.积极参与研究生及本科生课程教学,育人成效显著。
二、近五年内,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的。
(二)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在专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
三、推荐名额
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的推荐名额为:我院不超过2个。
四、推选程序
(一) “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由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推荐产生候选名单。11月29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1至教育教学办,电子版发送至njmuyfkj@163.com。
(二)经各二级培养单位讨论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2019年12月4日前报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推荐人选(团队)进行评审。
五、表彰与奖励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将表彰 “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纳入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人才培养奖励绩效津贴中统筹考虑。在获评的三年内,为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优先考虑研究生招生指标。
六、相关要求
所有推荐导师应于12月4日前登录导师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导师科研信息”(http://202.195.181.96/gmis5/home/login#)使用原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进入个人管理,完善教师基本信息、导师基本信息和导师科研信息,以便学校评审及网上公示。
附件: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星火团队推荐表.docx
教育教学办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