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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23/12/12 16:00:00  浏览次数:1633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要求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工作流程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时间: 2023125日~121816:00

考生所提交材料包括: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科研设计:根据对拟报考学科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的认识,初步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科研计划书,3000字左右;

4、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验证期内);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6TOEFLIELTS 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报名系统上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9、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一份(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往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各一份;

10、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1、定向培养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以上1-11所提到的材料均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1文档(命名方式:必需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12、其他附加材料:

1)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3)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12所提到的材料(如有)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2文档(命名方式:附加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注:

1、《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原件由考生妥善保管,入学后由我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收齐后统一提交研招办。

2、所有考生需于1219日前完成心理测试及职业胜任力综合测评,未完成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初审(1220日前)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住培专业和报考专业对应要求请对照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zs.njmu.edu.cn/2023/1025/c10189a246686/page.htm中的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报考对应住院医师规培专业要求》。

(三)资格审查:20231227日前

1)导师评审

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逐一审核(注:不含报考导师),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包含:学术背景20分、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分、学术成果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1:3 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http://www.nydsrrsh.com/kxjy/kxjy.aspx?mtt=3&mt=66

(四)线下综合考核:202416日前

1、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2024138:30,地点另行以电话或短信通知。

2)形式:闭卷

3)内容:各50分,共计满分100分。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将根据各学科及导师专业方向确定考试范围。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包含: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实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满分60分)

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科研设计进行综合评定。

2)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满分40分):

①时间:20241310:30,地点另行通知。

②内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报考者考核内容为基础实验技能操作,导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置实践操作考核内容。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者考核内容为临床技能考核。导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置临床技能考核内容。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1)时间:2024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以电话或短信通知

2)形式:综合答辩要求考生基于完成的科研设计以PPT形式进行汇报。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设1名考核秘书。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

3)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4)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留存备查。

4、成绩计算

计算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综合答辩成绩×50%

(五)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满分100)=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总成绩*70%。学院将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并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网址:http://www.nydsrrsh.com/kxjy/kxjy.aspx?mtt=3&mt=66。公示过后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批。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学院成立两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综合答辩考核进行监督。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3、学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25-87115887,监督邮箱:njmuyfkj@163.com

(七)其他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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