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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教育教学处  发布时间:2025/11/25 9:27:16  浏览次数:203

根据学校《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南医大研〔2024〕52号)、《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南医大研〔2021〕34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日制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附属逸夫医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要求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工作流程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时间: 详阅《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https://yjszs.njmu.edu.cn/2025/1121/c10171a294306/page.htm

考生所提交材料包括:

1、《报考登记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按统一模版);

3、科研设计根据对拟报考学科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的认识,初步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科研计划书,3000字左右(按统一模版);

4、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报名系统上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原则上应于综合考核之前提供);

8、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往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格式);

10、定向培养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参加“申请-考核”制博 士生报考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按统一模版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以上1-11所提到的材料均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1文档(命名方式:必需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12、其他附加材料(如有):

1)报考仅接收非定向考生的导师,相关学生须签订非定向知情同意书(附件 9)。

2)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3)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 假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12所提到的材料(如有)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2文档(命名方式:附加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注:

1、《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原件由考生妥善保管,入学后由我院教育教学处收齐后统一提交研招办。

2、所有考生需完成心理测试及职业胜任力综合测评,未完成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初审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住培专业和报考专业对应要求,请对照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附件-《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报考对应住院医师规培专业要求》。https://yjszs.njm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57/21/a4c467154d609bde503ea7604dce/0057a609-1c99-42bc-98ad-89ec8a2e3fad.pdf

(三)资格审查:

材料评审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1)导师评审

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鼓励导师运用文献汇报或组会讨论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和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逐一审核(注:不含报考导师),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3)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 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将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递补工作。

(四)线下综合考核: 

1、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综合笔试(满分30分)

1)具体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

2)形式:闭卷

3)内容:各15分,共计满分30分。

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②专业课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将根据各学科及导师专业方向确定考试范围。

4)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综合笔试不合格者(低于18分),不予录取。

2、实践能力考核(满分20分)

1)具体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

2)内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报考者考核内容为基础实验技能操作,导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置实践操作考核内容。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者考核内容为临床技能考核。导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置临床技能考核内容。

3)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低于12分),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50分)

1)具体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

2)形式:综合答辩要求考生对既往的学习科研经历及拟开展的博士阶段科研设计以PPT形式进行汇报,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不少于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一般每位考生考核时长每人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

3)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4)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留存备查。

5)综合答辩不合格者(低于30分),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笔试(30分)+实践能力考核(20分)+综合答辩(50分)。

(五)录取工作

1、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学院将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考核总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小于60 分)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将根据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排名和招生名额,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本学院网站:教学通告栏目http://www.nydsrrsh.com/kxjy/kxjy.aspx?mtt=3&mt=66公布申请人考核成绩、拟录取情况等,公示过后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3、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

4、拟录取名单公示 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学院成立两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综合答辩考核进行监督。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3、学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25-87115887,监督邮箱:njmuyfkj@163.com。

(七)其他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未被拟录取的申请者,仍可报名参加补充批次;考核成绩(含材料评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补充批次不可申请相同专业研究方向。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2025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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