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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新生儿配方奶粉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者: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19/1/7 16:42:43  浏览次数:692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根据科室要求,就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新生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项目编号:NJYF-HLB2019010712

二、项目名称: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新生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公司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方所投产品禁止使用实验室或测试阶段的产品,投标方必须提供相应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如中标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招标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或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应有的责任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5-2018年11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3 第4.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我院采购活动前三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届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我院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我院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活动。我院可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9 01 07 起至20190109(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2.  报名地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B407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01月22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病房楼四楼4B15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我院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开标地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病房楼四楼4B15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开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站(院务公开-招标信息)(网址: http://www.nydsrrsh.com/)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告导致延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黎老师

联系方式: 025-8711559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

邮编:211000 

八、其他说明事项: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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